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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度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政治监督牵引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度政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2020年度政治监督主要任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意见》明确加强八个方面的政治监督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之中,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八项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各地各部门是否充分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是否充分展示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探索历程和经验成效、是否充分展示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弄潮儿姿态和探路者形象、是否充分展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特色做法和治理效能、是否充分展示大力弘扬伟大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红船精神、浙江精神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等情况。同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浙江30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政浙江时对各地各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的落实情况,一体推进监督、一体保障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浙江一贯到底、落地见效、行稳致远。

(二)加强对“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三个决不能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重点监督各地各部门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是否落实“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精密智控措施,是否守好口岸大门和乡村社区厂区商区等小门,是否实行全员、全方位、全链条精准防控、闭环管控,是否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管理等情况,着力推动解决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松懈苗头、麻痹思想,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针对在疫情防控中失责失管、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导致疫情反弹反复的,要迅速查处、精准问责。

(三)加强对“复工复产要转危为机”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委关于“一季度减少损失;二季度基本实现当季目标;下半年提质提速,夺回上半年损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督促中央和省委关于稳外贸、降成本、抓投资、促消费、引人才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监督保障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安全生产等工作,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督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加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加强对“改革开放要不断深化”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省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国资国企、民营经济、商事制度、社会信用、人才发展、城市治理、民生保障、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督促解决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深化改革中加快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性、系统性成果。

(五)加强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补齐短板”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监督保障省域治理现代化,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着力发现疫情防控工作短板,督促健全完善省域层面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情况的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干部资格条件联审,重点审查有无政治问题、有无前科劣迹、有无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有无群众不良反映等,从源头上管住问题干部;严明村级换届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和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集中清理近三年涉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实行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健全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和下访约访机制,发挥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打好基层治理“组合拳”,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六)加强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率先突破”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推动城乡融合、山海协作,督促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督促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督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情况专项监督,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聚焦省内扶贫开发各级责任落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异地搬迁政策执行,因病返贫、因残致贫救助,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开发“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聚焦省外扶贫协作各级责任落实,紧盯协作帮扶资金拨付使用效益、项目脱贫绩效、选派干部作风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攻坚战全面打赢、全胜完胜。

(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实施“美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五水共治”、污染防治攻坚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突破生态红线、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发展等错误行为,着力推动解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加强对人民共享公共资源情况的监督,开展历史建筑、公园、风景区等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整治回头看,严禁违规占用和经营公共资源,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

(八)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推动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层层递减、虚化空转、协调不畅等问题。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影响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败问题,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实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果,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实。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2020年政治监督主要工作及分工

(一)协助省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考核评价中的政治监督内容,10月底前出台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年底前,省纪委听取部分地市、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省直派驻机构、高校国企纪委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室

配合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机构、委机关相关部门

(二)深化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制度。把政治监督内容作为对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评估重中之重,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机构分别于2020715日前和2021115日前,完成对联系监督地区、部门2020年半年度、全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评估。2021215日前,党风政风室综合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形成综合报告,省纪委向省委上报全省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年度报告。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室

配合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机构

(三)推行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制度。4月底前,完成政治监督四清单、《政治生态建设档案》、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参考样式设计,明确党委(党组)《政治生态建设自评自查报告》、纪委监委(省直派驻机构)《政治监督情况报告》规范要求,提供各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牵头部门:三室

配合部门:各相关监督检查室、各派驻机构

(四)建设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监督大数据体系。三季度在纪检监察专网上,基本完成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报告”“两档案大数据体系开发建设。四季度开始试运行。

牵头部门:三室、信息网络中心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各派驻机构

(五)建设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系统。三季度在纪检监察专网上,依托政治监督大数据子平台和检举举报子平台,基本完成涵盖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开发建设。四季度开始试运行。

牵头部门:三室、信息网络中心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各派驻机构

(六)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4月制定出台《关于省直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在省委第九轮巡视期间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通知》,部署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运用好省市县各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信息,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牵头部门:巡视办

配合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派驻机构

(七)加强对高校、国企政治监督统筹协调。4月份向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提供政治监督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模板,并督促其参照执行。实行高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每半年一次政治监督等工作汇报交流。

牵头部门:四室、五室

配合部门:各相关监督检查室、各相关派驻机构

(八)加强省直派驻机构政治监督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强化省纪委省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督促派驻机构聚焦政治监督工作内容,开展专项监督、驻点监督和日常监督,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督促整改的实效。指导协调省直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增强协同性。

牵头部门:各监督检查室

配合部门:案管室、各派驻机构

(九)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针对政治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视情约谈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针对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不力的,视情约谈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针对政治监督过程中的问题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牵头部门:各监督检查室

配合部门:党风政风室、审理室、各派驻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政治监督工作的汇报,分析研判政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导问题整改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年度政治监督工作方案,把2020年度政治监督八项工作任务纳入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和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逐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四清单”“两档案”“两报告项目化管理,严格检查考核,形成政治监督工作闭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二)用好成果,增强实效。各级纪委监委针对政治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并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政治监督回头看,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校正纠偏,强化源头治理、长效管理,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要认真做好政治监督“后半篇文章”,结合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等,每年对政治监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同级党委报告,把政治监督工作的具体成果转化为绿水青山政治生态的实际效果。

(三)三级联动,一体推进。完善省纪委省监委监督检查室与联系地市纪委监委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等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统筹推动省市县三级政治监督同步开展,政治问题一并解决,形成系统作战、一体推进的政治监督格局。同时,加强政治监督培训,把政治监督纳入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政治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促进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优化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绩效考核指标,突出政治监督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中的权重。省纪委省监委将把政治监督情况作为对各市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对省纪委机关部门、派驻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

2020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