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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2日

根据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0年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的督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依托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对学校各级单位做好2020年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二、督查内容

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责任分工、措施执行、纪律遵守情况;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担当情况;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情况。

工作督查组重点督查和督导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大门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情况。

2.校园的各类物资特别是进口物资、冷链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情况。督促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冷链食品的集中监管、统一消毒检测机制,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3.学校防控办和各二级单位对各类传染病和聚集性、群体性感染等及时上报情况。强化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

4.学校对从境外返浙、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和相关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情况;对外事活动、国际师生的管理情况。督促严格按规定落实管控和服务措施,确保“一人不漏”。

5.学校保障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以及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和防护习惯情况。强化备战意识,储备充足的防疫应急物资,培养疫情应急队伍。

6.学校各级单位对照年度工作任务,谋划下一步工作,督促做好完成不了的工作原因剖析。关注因疫情影响未完成工作的推进情况。

7.学校对做好寒假和下个学期工作预案制定和准备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有序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继续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落实假期健康监测,为新学期开学的研判提供依据。

时间:12月10日起

三、督查人员

督查人员主要由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全体成员组成,适时调用校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等参与督查。发挥“清廉浙外”观察员队伍作用,拓宽发现问题渠道。

四、督查方式

工作督查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连线、随机访谈等形式,针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做到“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五、反馈整改

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密切与学校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联系,扩大信息共享、加强互联互通,对掌握的监督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将以问题清单形式及时反馈给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限时进行整改。

时间:12月10日起

六、受理举报

疫情防控督查组全程接受问题举报。全面受理在做好2020年冬季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中党组织、党员干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不知晓、不担当、不落实”情况的检举举报。举报通道详见纪检监察网(http://jjjcs.zis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精准处置各学院(部)、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联络员:宋洋,联系电话:88219523;15268555178。



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