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特制定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方案。
一、时间、对象
至疫情防控解除止,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对学校党委及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
二、监督内容
(一)联系监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责任分工、措施执行、纪律遵守情况。
(二)联系监督党委、党总支(直支)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担当情况。
(三)联系监督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情况。
(四)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精准处置各学院(部)、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以下10种主要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在疫情防控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妄议中央、信谣传谣的言论、行为的;
2.贯彻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漏报、谎报重要信息,干扰防控工作大局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
5.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6.对疫情防控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
7.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参与打麻将、赌博、聚餐等活动的;
8.对传染源底数不清、疫情情况不明、隔离措施不力的;
9.对生活用品、交通、药品的价格和公共场所的集聚活动监管不力的;
10.个人存在传染性病毒感染或重大风险,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干扰阻挠或不配合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的。
三、监督方式
学校纪委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监督,立足于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注重整改落实,切实履职。
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协作配合,认真落实上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密切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强化监督保障。密切与学校相关各学院(部)、部门、单位联系,扩大信息共享、加强互联互通。对掌握的监督信息实行每日分析研判并落实日报制度。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监督单位,督促问题整改。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精准处置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线索。
各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二级纪检员要密切关注学校、本单位党总支(直支)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如遇重大、突发问题,第一时间报送情况;如发现需要学校纪委处置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报送纪检监察室。
浙江外国语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