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禄:一生清,才能一身轻
罗应禄同志生前是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内保科副处级侦察员。1941年出生于四川省忠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他二十五年如一日,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把满腔的热血无私地奉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他生前曾两次受到分局嘉奖,两次被市局评为优秀政工干部、6次被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派出所指导员称号。

罗应禄像
罗应禄同志常说:“为警就要清廉,一生清,才能一身轻。” 他生前工作过的桃源路派出所管内,是日伪时期有名的“欢乐地”。社会人员复杂,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有的同志经受不住金钱和美女的诱惑,在“糖衣炮弹”面前吃了败仗。可他在这里工作20多年,却“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七十年代,罗应禄同志就被南关区树为“困难压不倒、坏人吓不倒、香风吹不倒”的好干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滋长蔓延。有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见利忘义。但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想办招工,要把户口年龄改大,求他帮忙,他没办。1988年,东天街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犯,案犯的母亲和罗应禄同志的爱人是老同志,利用这个关系,带着礼物找到了老罗家,没等话说完,当场就被老罗拒绝了。
还有一次,派出所抓获一个流氓团伙,其中一个人想方设法找到了老罗家,趁老罗不在,送去烟酒,放下东西就走了。第二天,老罗知道后,立即带着办案的同志一起把送来的东西,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并依法处理了那个人。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全所民警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蔚然成风,派出所多次被评为清正廉洁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