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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2021年浙江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有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建党百年以案为鉴”——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2:30,在学校正大门集中,统一乘车出发。

二、地点

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

全体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经营管理序列干部、学术管理序列干部。

四、活动内容

1.参观展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清廉浙江勇立潮头》《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浙江省全面从严治党案例展》;

2.观看警示教育影片;

3.观看监狱实时监控场景。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领导提前安排好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各部门(单位)请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电子表于11月2日(周二)下午下班前通过钉钉发至纪检监察室联系人方洪强老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请注明缘由,联系人电话:88213015,13957125391。

2.请党员领导干部佩戴党徽

3.因疫情防控需要,参观当日,请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入馆时各参观人员需出示健康码。如有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状况者,请及时告知联系人。如有近14天内曾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疫情中高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建议参加本次警示教育活动。

4.参观过程中请遵守以下纪律:听从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引导安排,不得对基地教育内容进行拍照、摄像和录音;请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或静音状态;自觉遵守公民日常行为规范;不得擅自离队个别活动。

附件: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人员表

                                                纪检监察室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