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同时畅通学校倾听学生呼声渠道,进一步推进“清廉浙外”建设,经研究,决定组建“清廉浙外”观察员队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一年级和二年级大学生
二、选聘条件及职责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为人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善于观察和沟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媒体平台操作技能。
(二)职责
1.立足院系,放眼全校,耳听八方,收集广大师生对学校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做好学校联系师生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善于发现各级党组织、学院(部)、单位在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并迅速反馈至校纪委,当好预防腐败卫士;
3.协助校纪委开展纪检监察相关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清廉浙外”有关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课题的调查与研究,参与学校纪检监察网站和“清廉浙外”公众号建设。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学校纪检监察室对自荐与组织推荐人选进行一定筛选,按照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面试;
3.经过面试,每个二级学院确定一名观察员候选人,经校纪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上岗;
4.校纪委为观察员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2年。
四、其他
1.观察员队伍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动态管理。校纪委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请填写《“清廉浙外”观察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6月11日前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jjjcs@zisu.edu.cn)。
联系人:宋洋 电话:88219523
纪检监察室
2020年6月2日